2008.07.23
是她也是你和我

謝謝疏影, 小樺和偉棠, 真的. 經她/他們呼籲, 一大班專業的文字工作者願意來仗義幫忙, 聽著令人心酸, 掉人眼淚的故事, 為來準來港女士作傳. 正如小樺和疏影所說, 這些訪問是付出很多心力寫成的,它們也呼求讀者更多的耐心及同理心。而情感上互通,並非呼喚廉價的同情;抱擁被社會不合理地排斥的群體,與面目各異的個人一起融合、團結,發聲爭取,介入實際政策的政治經濟面向,才能真正幫助準來港婦女對抗社會上的歧視和排斥。 附上小樺和疏影的編序, 盼望我們能帶來改變.
編者序
這裡發生的,不是故事,而是真實;真實中的她們,不僅是受害者,更是生活的勇士。
本書由十位香港女作者訪問十位準來港女性,作者中除了一位社工外,多從事文字工作或來自文化界,其中有好幾位都是詩歌或小說創作者。本出版計劃由香港婦女基督徒協會(女協)牽頭,儘管多數作者沒有與社會關懷組織經常合作的經驗,但還是一拍即合,忙碌的作者們情願付出勞動,這大概可理解為,某種姊妹情誼——對陌生的、被排斥的、進入人生另一階段的女子,之姊妹情誼。
訪問篇幅全部介乎四千至一萬字之間,容許(甚至是鼓勵)訪問者以鮮明的立足點去表述被訪者的故事。書寫是情感的互通,而本書的書寫更經常是介入性的書寫。被訪者往往有許多顧慮,不願意以真面目和真姓名示人(因此文中被訪者姓名均為化名)——如果是這樣,訪問者便自己站出來為之言說,給纖細弱小的聲音添力。其次,在文學藝術的角度來看,作者自覺、有意識的立足點,有時反而能令故事更動人和真實,更靠近真相、洞見與人類情感的本質。用文學修辭來說就是,這裡許多的故事,真是讓人落淚的——眼淚有時讓我們看得更清楚。
這些訪問是付出很多心力寫成的,它們也呼求讀者更多的耐心及同理心。書中多位訪問者提到自己是個普通的香港未婚女子,而極力希望接近和了解已婚、背景和教育程度迥異、有極端遭遇的被訪準來港婦女——誠實承認陌生,而熱切關懷。在耐心與同理心的幫助下,我們除了看到政策向度和廣闊群體,還可看到獨特的個人故事,每個女子獨一無二的辛酸、堅忍、活潑、痛苦、愛情、恨意、遺憾、欣喜、不平、力量。性別的私化體驗、文化交流中的碰撞、對於本城的反思視角都在其中自然呈現。而在情感上互通,並非呼喚廉價的同情;抱擁被社會不合理地排斥的群體,與面目各異的個人一起融合、團結,發聲爭取,介入實際政策的政治經濟面向,才能真正幫助準來港婦女對抗社會上的歧視和排斥。
最後,感謝支持這本書的所有人。希望我們的努力能帶來改變。
20:55 發表於 Book , Feminism , Recommend Articles , Social Issues , Social movements | 永久網址 | 留言 (0) | Email this | Tags: 準來港, 出版, 人權, 婦女處境
2008.06.19
轉貼: 大家齊唱我的歌:創意共享多麼多麼的高興!
天下無新事, 知識創意一直都是靠著人的互動傳遞. 但在什麼時候開始, 保護版權變得有如神詣, 讓社會更明正言順地推進了知識私有化和階級化. 但是保護版權不一定要阻礙知識分享, CC Creative Common 就是嘗試在中間作平衡, 使兩者能並行.
大家齊唱我的歌:創意共享多麼多麼的高興!
文/阿藹, 來源: 香港獨立媒體
小弟弟開心地彈著琴,家姐向媽媽投訴說:「媽咪,弟弟侵犯我既版權呀!」
媽媽勸導弟弟說:「你咁樣做係唔啱架……」
這個政府宣傳片,相信大家印象深刻:小弟弟快快樂樂的彈奏,被姐姐保護版權的意識打斷了,再由媽媽的教誨作結。
版權 (Copyright) 本來的意思是作者賦予其他人複製流通作品的權利/協議,right to copy。可是,我們現在對版權的理解,卻變成一種限制流通的權力:「版權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保留該作品的所有權利。
當姐姐堅持自己的作品是「版權所有」,弟弟不能隨意彈奏姐姐的曲調,亦不能修改或延續該創作。姐姐也許保護了自己的版權,但她大概不會得到弟弟的尊重和欣賞,更窒礙了弟弟培養藝術和創作細胞。
保護版權≠尊重版權≠創意。
當香港政府於2006年初推出數碼版權諮詢文件,就把「保護版權」等同鼓勵和發展創意,而刑事化下載活動、定額賠償等建議,也是在「版權所有」式的「保護」框架下提出,沒有考慮到互聯網是一個分享資訊的平台。
其實「版權所有」不一定能保護創作人,在出版與發行高度壟斷的社會,很多創作人被迫把自己作品的「所有權力」(All rights)交托給一些代理,作者自己失去流通作品的權力。
同樣的情況出現在作曲、作詞、動漫、插畫等創作上。藤子不二雄大概萬萬想不到自己離世後,國際影業禁止「多啦A夢」(Doraemon,即叮噹)於網絡世界的自由流通。「圓圈加一點,圓圈加一點,下面畫枝波板糖再畫個呼拉圈,再畫個呼拉圈……」這首鼓勵讀者小朋友自己DIY動手畫和再造「叮噹」生命的歌仔,因企業全面落實「版權所有」而消音,粉絲要以身試法並承擔侵權的污名,才能「二次創作」,延續「叮噹」的故事。
同樣地,「版權所有」亦不一定能保護創意產業。創意是教育、是美學、是胡思亂想的空間、是跨界的視野、是知識的累積與再創造,一個創意城市要多元的資訊、包容的態度、以及鼓勵自由學習、實驗和交流氣氛。
當大型的跨國企業,以「版權所有」作為圖利工具,禁止版權產品自由流通,另一邊廂,彈性版權實踐則為個體和小企業的創造和生產,開拓更多空間。 GNU通用許可證(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就為電腦和互聯網軟件發展,造就了軟件源碼自由流通的空間,讓程式編寫員可以修改前人的源碼,改善或創造新的軟件工具。Linux 就是以GPL的授權方式流通與發展。
除了GPL外,還有其他型式的彈性版權許可證,而Creative Commons也是其中一種,強調保留部份權利(Some rights reserved),至於要保留甚麼權利,則由作者自己去選擇,選項包括:引用出處 (attributive)、非商業 (non-commercial)、不能衍生 (non-derivative) 和以相同授權條款流通 (share alike)。
Creative Commons 降落香港
自去年中,港大的新聞及傳播學院開展了 Creative Commons 在地化的工作,在港大法律系一些教授的幫忙下,把國際 Creative Commons 的版權合約條款引到香港,與本地法律銜接,並正籌備於十月份正式推出。
在香港,最熟悉 Creative Commons 的社群,大概是網誌作者 (Blogger)。不少 Blogger 都採用了「引用出處」和「非商業」的授權,希望透過超連結與轉載的方式,與別人分享己見和交流。同時,又希望別人不會把自己的作品據為己有。
可是,不論是「版權所有」抑或「Creative Commons」,blogger 文章被盜用的事類見不鮮,動漫迷小狼和他的朋友有關BL漫畫的文章,就整篇被人家拿去出版商業性的刊物了,結果政府知識產權署不理睬他,出版社裝聾扮啞……。
互惠衍生的經濟
那麼Creative Commons究竟能不能保障 bloggers 的利益呢?這是上星期於獨立媒體離線沙龍中,Bloggers 和香港「Creative Commons」組織者的對話的話題設定。
近四十個朋友冒著黑雨出席沙龍。一開始是Creative Commons臨時執行委員會成員之一鄭斌彬的簡報,接著是有關Creative Commons的法律效力是否能保障bloggers的討論,你一言我一語的說著說著,後來,有一位學校圖書館員按捺不了,批評討論過於強調個體的利益保障,回到「版權所有」的思維。
其實談談利益也無妨。在互聯網的空間,每個人都是生產者,他們天天爬格仔、把照片上傳、於四面八方找有趣的東西以超連結與朋友分享,這些行為都不是為了金錢上的利益,而是享受學習、創造、交流和分享的過程,又或希望藉著互聯網的公共空間討論自己關心的社會議題。在這個空間裡,大家的共同利益是互相尊重和爭取更多上述活動的資源。
正如Blogger小踢說,也許我們不應該問Creative Commons可以如何幫助我們,而是我們如何透過推廣 Creative Commons,使我們有更多資源去支持我們的網上活動。
小狼更具體的舉例說,現在網上有很多歌曲和動漫的原創作品,一般都是在沒有版權聲明下自由流通,可是若該作品流行後被一些企業買斷版權,對方往往會落實「版權所有」,把在網上流通的作品版本移除。假若大家都能在發佈原創作品時使用Creative Commons的「引用出處」和「非商業」授權,就能保障這些作品,在出售給商業機構後,仍能繼續於非商業的領自由流通,成為大家日後衍生創造的資源。
分享創意不是很美好嗎?
其實這種互惠衍生的經濟,一直是文化承傳的運作模式,每一代的知識都建基在上一代的肩膀上,知識的流通、累積和衍生正是人類整體文明發展的基礎。
目前,香港Creative Commons的籌備小組,正密鑼緊鼓地籌備著十月份的開幕,而創意與教育將會是Creative Commons的核心關注項目。大家笑說,若Creative Commons推出後,政府宣傳短片中的媽媽會引導小朋友一同學習交流已是一大進步,但我們距離這一天看來頗遙遠,政府於今年初推出的第二階段數碼版權立法諮詢,仍舊提出附加賠償和刑事化串流式侵權行為等恫嚇式「保護」版權措施。
小狼以其動漫界二次創作的本能反應說,「不要等政府的宣傳了,我們自己來改作那宣傳片!」大家拍手叫好,去片:
小弟弟開心地彈著琴,家姐向媽媽投訴說:「媽咪,弟弟侵犯我既版權呀!」
媽媽向女兒解說:「與弟弟分享你的創作,不是很美好很高興的事情嗎?」
媽媽再跟小弟弟說:「你以後亦要和姐姐分享你的作品,他日你成為大作曲家,記緊多謝姐姐對你的啟發。」
本文以Creative Commons授權,請用於非商業用途和引用出處。
(註:「大家齊唱我的歌」是台灣Creative Commons開幕時其中一隻音樂CD的標語。)
文章同時刊於2008-6-18明報世紀版
11:55 發表於 Freedom , Social Issues | 永久網址 | 留言 (0) | Email this | Tags: 版權, CC
2008.05.08
300尼姑要求西藏獨立及宗教自由
繼續頭痛於面對功課, 一再證明自己不是讀書的料子. 也好, 不會因此變成書呆子.(嘻, 真的是阿Q精神第一名!)
在網上讀報, 四川省有300名尼姑拉標語抗議, 要求西藏獨立及宗教自由. 令我想起很多年前, 也有數百婦女主動組織去保護達賴喇嘛的歷史. 中國政府現在是天天在藏區進行愛國教育, 尤其在寺院. 壓迫越大, 反抗越強, 但當權者似乎不曾明白這道理, 看來, 奧運舉行前國內必會牽起更多的抗議聲音. 我又不禁好奇, 尼姑都跑出來, 但和尚到哪裡去了?
某報很差勁, 網上新聞都不得轉載, 隔天便只有會員才能看. 因此, 特別不引來源, 並冒冒險, 在此全篇貼上.
藏人:四川甘孜三百尼姑掛標語 (13:35) 2008年5月8日
四川省甘孜州爐霍縣瓦達尼姑廟,300多名尼姑上周四在寺院外掛上長達2公里的標語,要求西藏獨立。
西藏流亡政府緊急協調小組發言人格桑周三表示,四川省藏族自治州繼續發生僧人及尼姑抗議事件。爐霍縣斯模鄉瓦達尼姑廟300多名尼姑上周四(5月1日)在寺院外掛上長達2公里的抗議標語,要求西藏獨立及宗教自由。其後尼姑廟負責人及多名尼姑,被當地公安帶到鄉政府作調查,最後獲釋。事件發生後,爐霍縣宗教局派出10名工作組人員進駐鄉政府,並到寺院尼姑作愛國思想教育﹔目前,由於調查仍未結束,未有尼姑被捕。
就瓦達尼姑廟尼姑掛示威標語被調查一事,「自由亞洲電台」曾致電爐霍縣宗教局查詢,但官員否認事件,不過承認工作組在2個多月前進駐鄉政府,每天到尼姑廟展開愛國思想教育,而有官員表示,當地國安介入調查任何煽動及策劃示威者。
該台曾多次致電爐霍縣國安局及斯模鄉政府查詢,電話沒法接通。
另外,四川阿州壤塘縣桑龍寺僧人更秋(譯音)在上周二前往壤塘縣公安局門外抗議當局鎮壓西藏,被公安拘捕。桑龍寺另外兩名僧人白久及多傑上周六到公安局抗議,要求釋放更秋,結果2人亦被捕。據瞭解,自3月16日起阿州發生大規模騷亂事件後,3月17日至20日阿縣及壤塘縣也連續發生示威事件,其後山龍寺被軍警監管,而寺院一直被關閉。
就3名僧人因抗議被捕,記者曾致電壤塘縣公安局。公安否認有僧人在公安局示威,也未聽聞有任何僧人被拘捕。
15:25 發表於 religion , Social Issues | 永久網址 | 留言 (0) | Email this | Tags: 西藏, 中國, 宗教自由, 尼姑, 僧人
2008.05.06
也來炒作舊聞一則
很久沒看報紙, 不是聽了BBC的《中國叢談》, 還真不知道有這回事. 有九位學者因見中國內地的民族情緒過熱, 來了個聯合聲明. 好奇地在網上找, 可惜找不到原文, 只能看見《大紀元》上的這篇.
我尤其同意愛國熱情應建基於追求自由、民主、人權..."應該用來關心基層、弱勢群體,關注民生,關注言論權、知情權、投票權、罷免權。有個人的尊嚴才有國家的尊嚴,有了個人的自由才可以說這個國家是自由的國家,希望國人把滿腔愛國熱情傾注到促進這個國家文明進步的事業上。" 的兩段引文. 文中引述了聲明的重點, 加了作者的演繹, 及發起人的訪問, 將重點加以發揮, 但找不到原文, 無從比較.
九位中國學人就民族主義發表聯合聲明
【大紀元4月24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嚴修報導)在中國,最近一輪抵制外商的風潮,在官方媒體的降溫及各地政府的控制下,已有所收斂。但在即將到來的 5月1號,可能會有新一波的示威活動。對此,中國九位學人發表聲明,表示反對盲目排外,呼籲通過對話解決西藏問題,並希望民眾愛國先愛自由。
近日,面對越演越烈的排外風潮,九位中國學人發表了一個對民族主義的聯合聲明,聲明稱:最近,愛國與民族情緒高漲,抵制家樂福的風潮越演越烈,排外的呼聲甚囂塵上。這連串新聞其中孕育的思潮走勢和利益驅動,使得我們不得不給予關注,為此,我們發表四點聯合聲明。
該聲明主要圍繞,公民的愛國情感是值得尊重的,封閉、停滯、排外的愛國遮羞布是可恥的;反對西藏獨立;呼籲更多的寬容和言論自由;愛國,先請愛自由等四個主題。
聲明發起人、中國資深傳媒人士、作家、學者凌滄洲星期三向本台講述了該聲明的核心內容---
凌滄洲:「首先我講我們是要尊重這些青年人愛國的民族情緒,我們希望他是建立在自由、民主、人權上面的。我們不太同意過去這些非常非常的親西方的、把傳統文化批判的一無是處,他們在追求自由、民主的過程中疏離了中國的民眾。我們希望我們認同這種民族復興的理想,但是我們也希望在追求民族復興的時候,我們一定要認同世界的價值,也就是說不要把中國人民做成世界孤兒。」
該聲明稱,他們堅決反對盲目和狹隘的排外。他們渴望的中華民族復興應該首先建立在人權、自由和民主上。
該聲明呼籲更多的言論自由,凌滄洲說現時國內的言論自由空間非常有限---
凌滄洲:「國內的言論自由空間當然是非常有限的,尤其在紙媒體上非常非常有限,紙媒體是絕對不可能出我們這樣的聲明,在網絡媒體上也幾乎是不可能的,鼓吹要自由主義的聲音,這些言論和文章,幾乎是沒有什麼生存空間不大,傳播的機率也很小。」
該聲明反對西藏獨立,但希望各方反省,尤其是強勢方反省治理方略,建立對話機制。
聯合聲明的簽署人之一、浙江學者溫克堅星期三就西藏問題對本台說---
溫克堅:「現在這種對西藏的政策太粗糙了,一方面以為給點經濟援助,剝奪人們的文化、宗教等等的權利,事實上證明已經失敗。」
對於西藏問題溫克堅提出了他的看法---
溫克堅:「首先跟它進行對話,然後在西藏事務的話,把這個自主權還給他們,讓他們來決定經濟社會的變革進程,簡單來說就是回到、賦予西藏人更多的自治權利,讓西藏人自己來主導自己的事務,然後只不過在整個國防、外交這個層面,國家層面,保留一些必要的權限,但是大部分的經濟社會、文化事務,我想應該由西藏人,通過他們自己的選擇,來主導它們社會的變革過程。」
該聲明還指出「愛國,先請愛自由」。呼籲人們把更多的愛國熱情,用來關心我們的底層人民、弱勢群體,關注民生,關注自己的言論權、知情權、投票權、罷免權。聲明認為有了個人的尊嚴才有國家的尊嚴,有了個人的自由才可以說這個國家是自由的國家,希望國人把滿腔愛國熱情傾注到促進這個國家文明進步的事業上。
另一位簽署人、浙江記者昝愛宗星期三向本台解釋了發出該聲明的原因---
昝愛宗:「現在有一些人,他的民族主義傾向,有些人就不問青紅皂白,不瞭解事實真相,就喊口號愛國愛國,他到底愛的是什麼國,為什麼愛國,他搞不清楚,我們認為這種民族主義,是一種不明真相的民族主義,也是一種假民族主義,所以應該呼籲一下,這種公開的呼籲能透出這種信息給大家,讓一些頭腦發熱的人,能夠冷靜一下、反思一下,我們的這個言論自由權是不是能夠得到充分的保障?如果沒有充分保障,我們光談這個愛國、民族主義也是有問題的。」
這個聯合聲明的聯署人還有:蒙令華、田路、李愚、趙國君、張星水和王光澤。
4/24/2008 8:45:10 AM
00:55 發表於 Freedom , Human Rights , Social Issues | 永久網址 | 留言 (0) | Email this | Tags: 民族主義, 愛國, 中國
2008.05.04
轉貼: 愛國, 不用翻譯?
跟朋友聊起, 我們香港人一般都沒有什麼國際視野(Prada, LV除外). 不過, 原來有些時候, 有些人的國際視野也會變得太有立場和態度. 可以剪輯拼貼製作新聞; 亦有只愛聽合心意的說話, 完全地排他, 這不比無知可怕嗎?
愛國, 不用翻譯? 文: Rosaceae
愛國,不用翻譯,自己造句。
這就是我看到一個中國的網頁所產生的感想。
我為了要瞭解《經濟學人雜誌》上3 月19日記者在暴動當時在現場所作報導的文章,是否已經出現中文翻譯,特別在網路上搜尋了一下。卻看到這個網頁,讓我大吃一驚的是,根據這個網頁,這位經濟學人的麥杰思記者認為:「這根本是一場犯罪份子有預謀的屠殺。這麼嚴重的騷亂在任何一個國家都必須用嚴厲的措施加以制止,可是中國政府保持了克制。這好像和我們西方媒體一般報道的中國當局不同。我認為我們很多國際同行在徹頭徹尾的撒謊。」還說:「作為一個媒體工作者,我可以負責任的告訴大家,CNN等一些媒體的報導根本就是謊言,我認為他們侮辱了我們的職業而感到羞愧。」
經濟學人這麼清醒的雜誌,會有這樣的看法,對自己的同業這樣批評,應該會引起西方記者界的大震撼吧!不只美國的新聞,英國的其他報紙電視新聞,應該都會加以報導,經濟學人自己也會寫社論大加評論。記者自己的反省之聲,這個我在英國也不是沒聽過,可是怎麼似乎一個字都沒聽說呢?...繼續閱讀
10:05 發表於 Blog , Social Issues | 永久網址 | 留言 (0) | Email this | Tags: 愛國, 報導
2008.04.06
轉貼: 请你告诉我:判决公正吗?
朋友傳來曾金燕(胡佳太太)辛苦地在互聯網上發放的文章. 唉, 若不是相信人在做, 天在看, 實在對事情無話可說, 也因為這一個又一個的良心犯, 更見香港言論自由的可貴. 胡佳, 因為五篇文章和兩個採訪, 就被判了三年半.
请你告诉我:判决公正吗? 文/曾金燕
4月3日法院开庭,判胡佳(身份证用名:胡嘉)"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没收胡佳的笔记本电脑、无限(线)上网卡、无限(线)路由器、ZTE中兴调制解调器、上网卡、写有"蔡楚"邮箱的A4纸和小灵通。
宣判结束,几经挣扎抗议,我最后获得了自己走路的权利。国保警察把我放在八宝山地铁站出口的街道旁,一群认识及不认识的朋友跑来见面。许多人问我"判决公正吗"?
我想问天下人:如果是你的家人,在被长期软禁在家的情况下,因为写了五篇文章、接受了两个采访,就被法院判刑三年六个月外加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公不公?
我想问胡锦涛主席和主持司法工作的各位领导:在宪法首先保障的公民言论自由条款下,一个长期被非法拘禁的公民,因为写了五篇文章、接受了两个采访,就被法院判刑三年六个月外加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体现了"法治精神"吗?体现了"司法公正"吗?
法院认定的"罪行"、"人证"和"物证"
我反复仔细阅读法院的判决书。(里面有几个错别字,如"其间"应该为"期间","无限"应该为"无线"等。)法院认为"被告人胡嘉以推翻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采用书写文章在互联网上和在接受境外媒体采访时发表煽动性言论的方式进行造谣、诽谤,煽动他人推翻我国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其行为已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依法应予惩处"。胡佳被指控犯罪的文章是:
l 《赶上民主列车时 东亚睡狮猛醒日》,内容是2001年胡佳发给朋友的私人信件,标题不知是谁加上去的,法院没有采用这篇文章。警方质问胡佳及收信人王力雄时,他们都由于所隔时间太长,记不清楚了。
l 其他被法院认定并用于定罪的五篇文章是:《林牧老先生于今日下午14:00前后过世》、《郭飞雄和江伟与〈沈阳政坛地震〉》、《一国无需两制》、《中共十七大之前 中国政法系统大范围制造恐怖气氛》和《国庆及十七大来临 警方连续侵犯公民权利》。
l 被法院认定并用于定罪的两篇采访是《胡佳谈高智晟律师被绑架前后的情况》及《向专制的体制发起和平的挑战》,据称胡佳接受了录音采访,内容为对方所编辑,题目为对方所加。
言论自由受我国宪法及国际法保护。胡佳的言论不但没有对社会造成危害,反而帮助缓解了部分人群与政府的矛盾。如:有访民曾表达如果没有胡佳帮助传递他们的蒙冤案情文件,他们只好自杀或爆炸同归于尽。再者,政府在施政过程中,公民有权对政府官员和某些侵犯人权的做法进行批评。退一万步讲,"我虽然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伏尔泰)。因为你不喜欢一个公民的言论和尖锐批评,就先把他非法拘禁几年,然后再把他关到大牢,法院难道是用来干这个的吗?胡佳的这几篇文章,在网上都可以找到,建议每个读者都亲自读一读。
法院所采用的证人证言是:
l 曾金燕,证明胡佳用自己的白色电脑上网;
l 腾彪,证明认识胡佳并见到胡佳在网上发表了文章;
l 齐志勇,证明认识胡佳并知道胡佳在互联网上发表文章,也知道胡佳把文章发到编辑蔡楚的邮箱里,并听到警察给齐志勇的录音声音是胡佳的;
l 叶明华,证明胡佳曾经给他打电话问他的父亲叶国强被公安机关拘留一事,也证明胡佳打电话告诉他已经就叶国强被拘留一事写了一篇文章发表在"博讯网"上。
在此我只想提醒各位,胡佳被羁押时,我被非法软禁在家并被切断与外界的联系,便衣警察非法住到我家并对我说:"不配合就连你一起抓";警察反复找我做笔录,并以"不配合就把你带走,然后格外开恩让你三个小时喂一次奶";最后我在2月12日接受了警察的询问笔录,内容如上所言。胡佳被羁押后,腾彪被警察多次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威胁要求配合,被没收护照,被便衣警察绑架非法关押两天,并经常被软禁;齐志勇被便衣警察强制带离北京一个多月的时间,随后被软禁;叶明华的父亲和堂兄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形式拘留,目前取保候审在家,他的叔父叶国柱至今还在监狱服刑。
从这些所谓的"证人证言"里,难道就可以得出胡佳有罪的结论吗?再从程序正义的角度,我想问世界各地从事法律工作的各位,尤其想问中国司法工作者:采用被绑架、被软禁、被挟持的证人证言,公正吗?体现了中国政府官员对胡佳案的回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
再看法院所采用的物证:
l 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监控中心出具的:每篇文章发表及被转发的域名和网页链接信息、网站服务器信息、文章被点击次数信息、回复信息;
l 北京市网络行业协会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2008)鉴字第1号-补充《司法鉴定意见书》,内容为从胡佳的电脑里提取的数码照片和网上的照片相同;
l 公安机关出具的:从国际互联网上下载并由胡佳签字的文章;
l 公安机关出具的:号码为86000663的小灵通;
l 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书证,证明小灵通的使用者是胡佳;
l 公安机关出具的:胡佳的身份证明及被捕经过。
我想问大家,这些物证,证明了什么?证明了胡佳颠覆这个国家政权?
胡佳和家人的意见
最后看法院所采取的胡佳在3月18日的陈述:"被告人胡嘉在法庭审理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予以供认"。4月3日开庭宣判总共20分钟左右,胡佳除了回答法官自己是"胡嘉",其他一句话也没有说,对律师点了个头,肢体语言上再没有其他的表达,他甚至没有看到家人。旁听席上除了我和母亲,其他都是些家庭主妇、学生以及陌生男子,我还看见一个男子睡着了。宣判结束时,我看见胡佳转身,神情漠然地要离开,我叫他的名字"胡佳……",他离我一米左右,却没有听见我叫他,被法警押走了。
胡佳承认那些文章都是他写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胡佳有罪。没错,胡佳署名公开发表文章,全世界有目共睹,他是在履行宪法赋予他的言论自由权。法律也赋予公民在审讯中保持沉默的权利。但是胡佳是人,不是刀枪不入的神仙。他被羁押的第一个月,几乎每天晚上被提审,每次持续6-14个小时,白天他还要参加看守所的活动,如每天上午6点-12点是"坐板"时间——即坐在板凳上一动不动。所谓的审讯,根据国保警察对我的叙述,大部分时间是对胡佳"进行说服教育"、"让他转变思想观念以早日回归社会",这是输灌还是洗脑[1]?他见不到任何可以给他支持与帮助的亲人和朋友,也几乎没有放风的机会。这种极度疲劳并可能严重危机健康的情况下,他还有能力表示抗议吗?疲劳审讯、剥夺睡眠及放风机会,都是违反看守所规定的。
宣判结束后法官问我们家属有什么问题,我把胡佳被非法拘禁、被不人道对待等事细说一遍,并问法官是否已经考虑这些因素。法官做了一番解释,大意是法官的职责是根据控辩双方的陈述来做宣判,我提的这些事情,不在他的职责范围内。
我坚持要自己离开法院,国保警察不准,态度也不好,有人还非常蛮横,但总体上算是有克制。我说:"法院是保障人类尊严的地方,是保护公民权利的地方,在这里你还要非法限制我的自由吗?"法院的工作人员也做我的思想工作,让我坐国保警察的车走。我悲哀地对法院的工作人员说:中国的法治不落到实处,我们的情况无法改善。一个处级国保警察马上对我大声说:所以你们要颠覆政权……我说那可是你说的话,我要的是法治落到实处!
胡佳同意律师作无罪辩护,但是他希望尽快结束程序,尤其不希望他的案子牵连别的人(我想他可能指的是滕彪律师,他们共同发表了一篇文章,被多次质问)。他对李律师说哪怕只是提前一分钟回家也好,回家抱我们的小宝贝。看守所里还发生什么事情,他不说,我们不知道。有时我也不敢说话,因为害怕更进一步的报复。他们可以不打胡佳,但是用许多方法让他痛苦。而这只会更严重地伤害他的健康。作为家人,我希望他能从健康角度考虑,保重自己。
我很恐惧,在被威胁"不配合就连你一起抓"、"不配合就把你带走,然后格外开恩让你三个小时喂一次奶"时,我一次又一次问自己:怎么办?当年竞争奥运主办城市时,北京输给悉尼,胡佳流泪了。现在中华民族终于能举办奥运会了,胡佳很高兴,但他不希望这是践踏人权的奥运,不希望是建立在无权无势的小老百姓痛苦上的奥运,他希望是真正荣耀中华的奥运,所以他一次又一次地批评贪官污吏,提醒当局改善人权,他却因此身陷大牢,我又痛心又失望。但无论如何,我会尽一切努力,保护我的家庭,尽一切的可能,让胡佳早一天回家。
谁可以见到胡锦涛主席?如果见到主席先生,请帮我问一问他的看法,胡佳的案子,究竟判得公不公?(全文完,文后附上新华社对胡佳案宣判的中英文报道。)
[1]对胡佳高密度地进行"说服教育"让他"改正思想",并不是一个新鲜的做法。学者朱鸿召曾经对吴思提起过,1942年10月召开的一次西北局高干会,毛泽东作开幕报告,为了让那些与毛泽东不是一条心的人转变过来,会期竟长达88天,不转变就不散会。(吴思,《隐蔽的秩序-拆解历史弈局》第181页。)
新华社对胡佳案宣判的中英文报道:
新华社:胡佳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新华社北京4月3日电记者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3日对胡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宣告一审判决,认定胡嘉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胡嘉于2006年8月至2007年10月间,先后以在境外互联网站发表文章、接受境外媒体电话采访的方式,多次煽动他人颠覆中国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在其发表的《中共十七大之前中国政法系统大范围制造恐怖气氛》、《一国无需两制》等文章和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谈话中,胡嘉进行恶意造谣、诽谤和煽动,妄图达到颠覆中国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胡嘉撰写的煽动性文章以及被制作成音频或整理成文字的采访录音,被境外多家网站链接和转载。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胡嘉诽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和社会制度,其行为已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鉴于胡嘉在法庭庭审中能够悔罪,表示愿意接受法律制裁,依法可对其酌予从轻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前述判决。本案审理期间,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胡嘉的诉讼权利。在庭审中,胡嘉除自己行使辩护权,其委托的辩护律师也发表了充分的辩护意见。庭审和宣判时,胡嘉的家属均到庭旁听。
胡嘉(曾用名胡佳),男,1973年出生,汉族,大学文化,无业。(完)
Hu Jia sentenced to 3.5 years in jail Hu Jia was sentenced Thursday by the Beijing First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to three and half years imprisonment, with one year deprivation of political rights, for subverting the state.The verdict said Hu, a married father aged 34 and the holder of a college degree, libeled the Chinese political and social systems, and instigated subversion of the state, which is a crime under Chinese law.Considering Hu's confession of crime and acceptance of punishment, the court decided the ruling with leniency and announced a less harsh prison sentence.The court heard that from August 2006 to October 2007, Hu published articles on overseas-run websites, made comments in interviews with foreign media, and repeatedly instigated other people to subvert the Chinese political and socialist systems.In his two website articles, 'China Political Law-enforcement Organs Create Large-scale Horror ahead of CPC National Congress', and 'One Country Doesn't Need Two Systems', Hu spread malicious rumors, libel and instigation, in an attempt to subvert the state's political and socialist systems, the court said in the verdict.The articles written by Hu and his interviews were widely relayed by overseas-run websites, the court said.
21:05 發表於 Human Rights , Social Issues , Social movements | 永久網址 | 留言 (0) | Email this | Tags: 中國, 異見人士
2008.03.20
王老虎搶妻
這個比喻可能不是最合適的, 只是每次聽見西藏又被怎樣怎樣的時侯, 我便總有這個印象. 今天看見獨媒上阿龍的文章, 有點認同. 阿龍的心看得很細, 外地人都給他罵過了, 想不到, 還找到自己的踪影. 唉, 在藏民地方一時興起唱詩歌, 我現在才知道不對, 罪過, 罪過. P.S. 在獨媒和阿龍的XANGA上有大量很美的西藏相片.
因為近日拉薩騷亂(unrest),令我想起一些這幾年來在青藏高原事耳聞目睹的事。
「西」藏並不只是一個行政單位(省)
很多漢人都以為西藏只是中國的一個省,其實不然,其實連「西」藏這個名稱本身,將「藏」形容為「西」邊的國度,也是漢族文化主導的名詞,對傳統藏族的人來說,藏域的範圍要廣闊得多,這個在世界屋脊成長的古老民族,並不以政治邊界作身份認同;自吐蕃王朝(西藏歷史上的第一個王朝)第三十三任領袖松贊干布(七世紀)引入佛教之後,藏傳佛教即成為了這個民族最重要的宗教,對他們來說,最重要的身份認同在於信仰,而不在於地域,所以,對藏民族來說,藏域的概念是宗教性的,他們指的「藏」,是信仰藏傳佛教的地方,包括了西藏、青海、甘肅南部、四川西北、雲南北部、泥泊爾、印度東北部、不丹等地區,藏民族只是統稱,由於地域和方言不同,單在中國境內就有博巴、康巴、安多等多個不同的族群。
藏族人的傳統文化和宗教
傳統的藏族人都很和善,對來往的旅客都很照顧,一位讓我坐順風車從青海共和縣去玉樹州的藏族貨車司機是這樣說的:「達賴告訴我們,如果我們可以保持傳統,不做壞事,照顧路上的人,他就可以活到一百五十歲。」
對現在的藏族人來說,達賴的生死是一件特大的事,因為他們都知道現在的班禪喇嘛是假的;據藏傳佛教的傳統,最重要的兩位活佛是達賴和班禪,班禪的轉世靈童由達賴選定,然後本任的班禪選定下一世的達賴轉世靈童;可惜,現任達賴在1959年流亡印度,達賴原先選定的班禪不知所踪(有消息說他在監獄之中,但無法證實),藏族人都很擔心現任達賴死後,就再也沒有大活佛了,對於這一支生活的地方和天最接近的民族來說,這是一件最嚴重不過的事,達賴喇嘛是他們精神信仰的領袖,三年前我和一位孟加拉人(孟加拉就在藏域的旁邊)做生意,他是穆斯林,不是佛教徒,他並不覺得Tibet和中國是一樣的,他說 “Tibetis not the same. Traditionally, they have their own leader. Their culture and language are different”。
誰在傷害民族感情?
藏族人大多很愛惜自已的地方,對他們來說,神山聖湖本身即是神佛,所以他們都傾向愛惜環境,但在藏區做生意或打工的漢族人明顯沒有和藏族有相同的感情,青海湖盛產湟魚,據聞是天下美食,由於藏族有水葬的傳統,藏族人是不吃魚的,更加不可以在青海湖捕魚,因為那裏本來就是他們的聖地,但由於大量遊客都希望可以一嘗這美味,大量的濫捕令現時湟魚的數量只餘下六十年代的百份之十。當地藏族年青自組了反盜捕隊,自發捉拿盜捕者。
青藏高原邊緣的小金縣,每年春夏之間,最多曾有過三千名以上的外來者到來掘冬蟲夏草,當中大部份是漢族人,現時那兒的冬草夏草繼麝香、貝母和黨參之後已幾乎已絶跡,在整個藏域,的冬草夏草量只餘下七十年代的百份之十,在開採過程中,大量的藏族人的草甸被破壞。
鐵路通車後的獵奇者
我在二千零一年第一次踏足藏域時,遊客聊聊無幾,但自青藏鐵路二零零六年通車之後,到西藏的遊客數量驚人,聖湖納木錯最高入場人次曾達每日十萬人,為地區帶來可觀的經濟收益,獵奇者帶來金錢,但沒有帶來尊重:
在青海湖邊,我看到一輛從廣州來的四驅車在青海湖邊飛馳,把水花濺得老高的,在眩耀汽車性能之餘,還自以為正在做「很探險」的事。
青海湖有一個突出的半島,叫做二郎劍,給一家旅遊開發公司承包了,幹起水上電單車的旅遊勾當,於是遊客在聖湖上興奮地飛馳,發出刺耳的尖叫聲。在西藏進入雲南的路段,我在公共汽車上聽到一些來自北京的知識份子(他們互相稱對方為老師)在高談闊論,說西藏人很落後,很野蠻,但同車的有不少藏族人,他們是聽得懂普通話的。
在梅里雪山卡瓦格博峰;藏傳佛教最重要的神山山腳、聯合國的重點保護項目雨崩村,現在發展了二十四小時提供熱水的旅館,燃料來自山上的松樹。
兩年前一個黎明,在飛來寺,一個迎接卡瓦格博峰日出的地方,喇嘛和藏佛信徒虔敬地對著大山磕長頭,這時候在我身旁的兩個香港旅客在大聲唱天主教的聖詩和過時的流行曲。
在發展帶來經濟效益以外的分配問題
二千年西部大開發計劃落實時,不管內地或香港,討論的焦點都放在西部的資源和無限的商機,當時有不少人文關懷者提出過環境和文化問題,但是聲音都顯得十分虛弱,藏族人的聲音被大開發的歡呼掩蓋了,彷佛開發的土地和他們無關,或是開發必然會為他們帶來好處,令他們生活改善等,對於習慣了「發展等於發財」的港人來說,「發展就是硬道理」是自然不過的事;然而,很少人會留意在開發的同時,必然有得益者和受害者,有一些人,在開發之中不但得不到改善,反而會因為發展利益分配不平均,令生活變得更惡劣。
四川西北稻城亞丁鄉,開發商承包了當地三座神山(對藏民族來說這三座神山是觀音、文殊和金剛三位菩薩)作旅遊區,旅遊區內不讓當地人招呼遊客入住民宿,規定遊客要到開發商的旅館住,去年,當地要開發新的旅遊項目,準備在神山架設纜車,當地人賴以維生的馬隊(帶遊客上山的原住民馬隊)生計無著,引起抗爭,旅遊區封閉,不知事態發展如何,現在上百度搜索,一個事件跟進報導都找不到。
剛剛發生衝突的甘肅南夏河我前年去過,當時地方政府正準備大搞旅遊項目,準備在拉卜楞寺附近建五星級賓館(這個本身已是對宗教的大不敬),當地藏族人在七、八年前曾經集資復修黨校,條件是要給他們簽下二十年的租約,將市中心地段商鋪出租給集資者做旅遊紀念品生意,夏河旅遊本來業並不興旺,自從馮小剛拍攝<<天下無賊之後>>才聲名大噪,旅遊紀念品生意也帶旺了,但政府亦於前年要求當地小商鋪交還租用權,原因是要將市中心地段出售給來自拉薩的發展商。
類似的故事我還見過有很多,例如在政府機關旁邊開著麻雀館、在佈滿藏文經幡的橋上貼著專醫性病的廣告等等等等,全部都令我擔心這個偉大民族的前途問題,一個民族要保留並不只是血脈,今年我在內蒙古走了一圈,但已見不到蒙古族的影子了,就如<<狼圖騰>>的描述,蒙古人本來的文化已隨著大規模的獵狼開發行動煙消雲散,倖存的風俗只成為了旅遊表演,和深圳的民族文化村看到的並沒有兩樣。
Bjork高唱 “Tibet, Tibet, rise your flag”,有人批評她在傷害民族感情,但有沒有人反醒一下是什麼人在傷害民族感情?
在藏域行走時,遇到很多漢人都會說西藏人很壞,這是最難令人理解的定論,雖然古吐蕃王國(即現在的青藏高原)曾經是一個很尚武的地方,但自從大部份族人都篤信佛教之後,藏族已成為十分愛好和平的民族,他們會十分照顧尊重他們的人,我和很多藏族人一起喝過青粿酒和酥油茶,也會和他們談天說地,二零零三年,在梅理雪山農區的藏族人告訴我香格理拉市區的藏族人很壞,他們說,在市裏的藏族人會騙外地遊客,買十元的東西會多要你兩塊錢,晚上喝醉酒還會打架;二零零一年,在青海湖,我在藏族人的帳篷借宿,我問他們要收多少錢一個晚上,他們很尷尬的問明我是香港人身份之後,說一個晚上要收二十五元;如果這些就是所謂的「壞」,那我不知可以用什麼詞語來形容漢族人。
在畫面上看到的暴力鏡頭是怎樣出現的?
我們在電視畫面上看到僧侶(藏族人最尊重的人)和民眾一起打砸搶,有人滿街追斬路人,我先不論這些畫面的真偽,但在打砸搶和斬人之前,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呢?現在所有的外國媒體(包括香港,因為香港也是外國?!)都給驅逐了,騷亂之前發生的是什麼事?是因為和平的示威給鎮壓而引至憤怒的群眾反抗,還是一開始就是打砸搶呢?現時的畫面和消息都只是來自官方,實在無從判斷,但作為一個多次在藏域漫遊的人,我實在很難相信這個和平的民族在示威開始時就是處於暴力狀態,幾年前,從西藏省昌都市往鹽井縣的路上,遇到一位獨自旅遊的廣東女醫生,和她聊到旅遊安全問題,她的話正可以描繪藏族人的和平性格:「川藏線、滇藏線、青藏線,這三條線可以算是中國最安全的三條旅行路線了,如果這裏也有危險,那中國就什麼地方都不用去了。」
我是這樣相信的:如果受壓迫者最後的武器,只剩下身體和刀,他們一旦連這個都動用了,那應該譴責的,是使用身體和刀的人,還是進行壓迫或排擠的人?
作者簡介:阿龍,攝影工作者,二零零一年到二零零七年間多次穿梭藏域,深受當地藏族人的信仰和文化感動,拉薩事件令他無限心傷,故此寫下這段文字。
相關網文:
[響應]每天一則消息聲援被鎮壓的西藏人民
23:45 發表於 Art , Social Issues | 永久網址 | 留言 (0) | Email this | Tags: 西藏
2008.03.03
支持緬甸各民族婦女的跨宗教祈禱會
今年二月, 香港幾個關注人權及亞洲局勢的民間團體, 包括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Amnesty InternationalHONG KONG), 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Justice and Peace Commission of the Hong Kong Catholic Diocese), 全球基督徒團結陣線香港( Christian Solidarity Worldwide Hong Kong), 香港婦女基督徒協會(Hong Kong Women Christian Council)...成立"香港支援緬甸陣線"(中文暫取名稱)Hong Kong Coalition for a Free Burma, 作為支援緬甸其中一亞洲分支, 結連團體支持緬甸市民捍衛人權及爭取民主自由. 同時, 透過活動向本地市民提供緬甸最近形勢, 鼓勵繼續關注緬甸情況.
繼去年年底中環天星碼頭的跨宗教祈禱會後, 今年3月9日, 我們為響應3月8日的全球為緬甸祈禱日及國際勞動婦女日, 將會在尖沙嘴天星碼頭將會舉行另一次的跨宗教祈禱會, 為生活在緬甸的不同民族的婦女祈禱. 緬甸自去年的9月的僧侶上街抗議至今, 局勢一直不穩, 市民仍然生活在軍政府獨裁統治下, 百般的恐懼之中, 當中婦女面對的問題尤其困難. 以下是當日活動介紹及緬甸最近的人權資訊, 希望大家出席現場, 向支持生活在緬甸各種族的婦女作出支持.
解放緬甸──為緬甸的婦女謀福(謝謝KELVIN幫忙作翻譯)
解放緬甸的運動仍未結束。
在去年九月至十二月,民間反對軍政府的起義此起彼落。數以十萬計的緬甸人民走上街頭,爭取為緬甸人民謀求各種經濟、政治、社會以及文化的權利。
緬甸聯邦國家和平與發展委員會對這些對民主自由的訴求,以一貫的方式──武力鎮壓,作出回應。
傳媒展示軍政府驅趕、槍射參與示威的僧侶及其他緬甸人民的手段,清晰可見。當中,婦女亦不能倖免。
根據緬甸婦女聯盟的報導,在去年的反軍政府示威中,有十九名婦女失踪,而根據援助政治囚犯協會的數字,截至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四日,共有一百三十一名婦女(包括六名尼姑)被當局拘捕。
示威事件發生後,全球各地紛紛作出動員,共同聲援緬甸人民。在香港,有關的行動及教育活動亦由不同的人權組織作出配合和統籌。
在香港的不同關注組織在上月組成「香港爭取解放緬甸聯盟」。
為表示對緬甸人民的支持,聯盟將於三月九日(星期日)下午6:30至8:30於尖沙咀天星碼頭舉行跨宗教燭光紀念晚會。當晚的主題是「緬甸婦女──公義自由」。此項活動是全球紀念三八婦女節的活動之一。
希望各位能出席是項活動,為緬甸人民爭取公義出一分力。欲出席的人士請回覆此電郵,或聯絡以下人士:Chato Gallo (91753092)、孔令瑜(92681803)、Bruce Van Voorrhis (94923064)或Eman Villanueva (97585935)。
香港爭取解放緬甸聯盟
Free Burma Now!
Justice for the Women of Burma!
The movement to free Burma still goes on.
In the fourth quarter of last year, popular uprisings spreadthroughout Burma. Tens to hundreds of thousands of Burmese marched tothe streets to call for the economic, political,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 of the Burmese people.
The State Peace and Development Council (SPDC) responded in the only way it has addressed calls for freedom and democracy in the country -with guns and repression.
The world has become a witness to the brutality of the regime as the media show violent dispersal and shooting of protesting monks and other sectors of the Burmese society. Under such a repressive situation, women are not spared.
According to a report of the Women's League of Burma:
In recent crackdowns on the Saffron Revolution, at least 19 women have disappeared, and 131 women protestors, including 6 nuns have been arrested by the regime (as of November 14, 2007 according to AAPP, Association for Assistance of Political Prisoners).
Immediately, mobilizations for international solidarity with the Burmese people were conducted in various countries around the world. Here in Hong Kong, sustained actions and educational activities were conducted by different human rights groups or coordinated with each other.
Last month, concerned groups in Hong Kong formed the Hong Kong Coalition for a Free Burma.
As part of its solidarity activities, the coalition shall conduct an Interfaith Candlelight Vigil under the theme "Justice and freedom for women in Burma" on March 9 (Sunday) from 6:30 pm to 8:30 pm at the Star Ferry pier in Tsim Sha Tsui. The activity shall be a part of the worldwide commemoration of the International Women's Day.
We hope you can join us in this meaningful quest for justice. For confirmation of your attendance, please reply to this email or contact the following: Chato Gallo (91753092), Jackie Hung (2560 3865), Bruce Van Voorrhis (94923064), and Eman Villanueva (97585935).
In solidarity,
Hong Kong Coalition for a Free Burma
Dear Friends,
The people of Burma have been suffering severe forms of human rights violations, not only in their own country, but also in certain places where they have fled to seek refuge. One of these is Malaysia, which has more than 40,000 refugees from Burma registered with the UN High Commissioner for Refugees (UNHCR), not to mention thousands of unregistered asylum seekers.
These refugees continue to face serious human rights violations by Malaysian authorities including its state-sanctioned vigilante force known as RELA. Even when the refugees are recognized by UNHCR, they are
not protected from arrest, detention and deportation. Malaysia has not signed the Convention Relating to the Status of Refugees and the 1967 Protocol (also known as Refugee Convention). For this reason, Burma refugees are considered illegal immigrants even though they are entitled to protection under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law.
Women, including those who are pregnant, as well as their young children are not spared from arrest. As recently as 17 February, RELA arrested 43-year-old Kai Tan and her 4-year-old daughter, together with 45-year-old Htu Mai who has a 1 1/2-year-old daughter. On 20 January, RELA burned down makeshift huts in a jungle camp leaving 75 Chin refugees homeless.
Christian Solidarity Worldwide UK has just released a report on its February 2008 fact-finding visit to the Thai-Burma border and Malaysia (available at http://dynamic.csw.org.uk/article.asp?t=press&id=703
"Burmese migrant workers in Malaysia live at the mercy of international human-trafficking gangs who sell them back and forth as slave labour with the full knowledge of Malaysian and Thai immigration officials".
CSW UK is calling upon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to take recommended actions to address the situation. In turn I am now asking you, our CSW supporters in Asia, to bring this matter before the Government of Malaysia and the UNHCR office in Malaysia
It is also crucial that we bring this to the attention of the 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ASEAN) of which Malaysia is a member. Malaysia has recently ratified the ASEAN Charter which declares respect for fundamental freedoms, promotion and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and social justice. While the Charter is not yet in effect
pending ratification by other member-states, we must hold Malaysia accountable arising from its own act of ratification.
Please write letters to the Government of Malaysia and the UNHCR, furnishing copies to the ASEAN Secretary General and all member states.
Below are the details which CSW UK has asked us to present to the Malaysian Government and UNHCR, together with a list of addresses.
It will also be of great encouragement for Burma refugees to know of your action, so please do inform us if you have written and we willrelay this to them.
Yours in solidarity,
Chato Olivas-Gallo
Chief Executive Officer, CSW HK
21:20 發表於 Activities , anti-war , Human Rights , religion , Social Issues , Social movements | 永久網址 | 留言 (0) | Email this | Tags: 人權, 緬甸, 婦女, 跨宗教
2008.02.24
預備講道
最近, 每當我告訴人三月要到教會講道, 我的朋友, 不是爆笑, 便是只有"吓", "啊". 一句鼓勵的說話都沒有, 真是動物朋友!
我也沒想過自己要站講台, 但機會來了, 何不一試? 我也會很正經, 既然守貞守節, 禁賭禁煙禁性在每個星期都說, 何不說說婦女的處境: 準來港婦女天天面對墮胎或避債的決擇, 個別還有丈夫的虐打或精神虐待; 緬甸婦女無助地面對軍政府制度性強姦, 這些都甚少人說. 機會來了, 何妨一試.
10:15 發表於 Daily life , Faith, Hope and Love , Reflection , Social Issues , Social movements | 永久網址 | 留言 (0) | Email this | Tags: 講道, 信仰, 宗教
2008.02.21
同性婚姻
今天, 與朋友聊起了婚姻, 想起約一年前的一套電影. 那是一場女性主義神學對同性愛的討論. 負責的朋友介紹了一套有三個同性戀人的故事的電影. 由於時間緊迫, 她只讓我們看了其中一個故事, 片名忘了, 背景是上世紀三四十年代的一個美國小鎮.
故事發生在一對年邁的女性戀人身上, 從同居小屋的照片看, 她們很年輕便戀上並賦同居, 難得多年的相處, 仍然恩愛非常. 因為是女性, 所以不會很引人注目. 遠離家人及故鄉, 使她們更能享受寧靜的小鎮生活.
沒料到一次的意外, 令其中一位受了重傷入院, 而女主人翁因為沒有配偶的身份而不能為愛人簽字做手術, 憂傷地聯絡了對方的家人後, 只有無助地等消息. 清晨, 在醫院長椅上一覺醒來, 在醫生口中得知愛人已過身, 自己又因為沒有身份, 不單只在愛人的家人到場前不獲見最後一面, 甚至亦無法領取遺體, 對此, 女主角只能失控地哭成睙人.
待與愛人的家人聯絡上後, 因為要掩飾兩人不為社會接受的關係, 她只得忍痛將同居的小屋來一次大翻新, 將兩人過去數十年的甜蜜証據都加以隱藏或消滅, 收拾好物件待對方家人來收點. 她不能與愛人常提起的家人相認, 看見對方在遺物中挑來挑去, 還掉了自己送的心愛飾物, 她也只能躲在廚房裡偷偷痛哭. 最後, 在一輪感激答謝後, 女主角被問及何時遷出時, 她面上只有掛著一個呆若木雞的表情.
電影帶出了同志在日常所遭遇到的身份問題(這些問題異性戀會否遇到呢?) 婚姻說是父權制度產物, 但在現實生活中還是有著某些重要性, 難怪一些同志朋友在積極爭取同性婚姻.
23:55 發表於 Daily life , Social Issues , Social movements | 永久網址 | 留言 (0) | Email this | Tags: 同性婚姻
2008.02.20
床照與貞節
藝人床照的風波居然燒到課堂上, 有點意外.
事緣, 一位老師用了一個小時討論事件, 說是要學生有立場, 預備去回應這件事. 問了意見後, 卻帶出的他在推的校院貞節運動, 這運動我不願致評, 實在也無話可說, 另外還句句的我們要去"護教", 雖然護教學也有談如何與其他宗教溝通, 但這次明顯不是. 我問這樣是否對上帝太無信心, 就是要保持自己立場, 又如何保持平衡與社會對話? 如何去回應單身信徒的性? 他答不了.
床照事件, 除了保護私穩外, 又回到保護兒童及青少年的論述, 正正反映基督教只停留在千幾年前奧古斯丁的禁慾主義, 對性一直都留白, 唉, 現在你還要來續繼什麼守貞守節! 你真是對得起下一代啊.
22:40 發表於 Education , Faith, Hope and Love , Reflection , religion , Social Issues | 永久網址 | 留言 (0) | Email this | Tags: 基督教
2008.02.17
拈血的政策
香港人對內地人的成見很深, 尤其是基層, 直接與本地的社會資源掛釣, 近年更有不少針對性的政策措施. 明天立法會將會就非本地人士的產科收費作閉門檢討, 希望本文能還路過的朋友了解香港的情況.
董建華時代, 香港人對爭取居港權會引來160萬人的說法深信不異, 加上居權人士自焚事件, 令港人對內地人的成見劇增. 之後, 個別與新來港人士及內地人的綜援負面報導仍被大肆炒作, 網上便流傳打算來港的內地人是社會福利蝗虫, 是香港的社會包袱的論述. 2003年, 政府製訂第一輪的人口政策, 重新分配社會資源, 將任何未有香港身份証人士定為非港人, 所有社會資源, 包括社會福利, 教育, 醫療, 住屋等只限有身份証人士才合資格申請.
醫管局更是自99年起, 便不斷提升非港人的醫療費用. 2003年因應人口政策文件, 將非港人住院收費由港人的每天100元增至3,300元. 2005年將非港人產科收費由港人入院增至20,000元及每天住院3,300元. 2007年2月更再次將產科收費提升至39,000元及每天住院費3,300元, 若在生產前未有登記還需要付48,000元及每天住院費3,300元. 同時, 由於內地孕婦來港生產數目大增, 醫管局更與聯合了入境處, 增設在邊境截回懷孕7個月以上的孕婦的措施, 除了已付39,000的產科登記費用的內地孕婦. 當中這些新的政策措施深受影響的是中港跨境家庭中港人的內地妻子(準來港婦女). 因為中港的出入政策沒有適當地作協調, 令她們婚後平均要等7至年才能得單程証(方可申請身份証)來港定居, 與家人團聚. 醫管局一而再, 再而三地增加的非本地人收費, 使這些跨境家庭承受過於所能承擔的經濟壓力, 迫令她們不惜冒險觸犯法例及不顧母子的安全而逾期留港待產、放棄產前檢查、盡量在臨生育前才抵港,以減低因為生產而為家庭帶來的經濟危機. 新的措施便引發了連串涉及準來港孕婦的慘劇事故:
臨盆衝關 內地婦抵院穿羊水(東方日報 2007-01-30)
內地孕婦逾期居港 瞓街17日等生仔(蘋果日報 2007-02-03)
慳分娩費內地孕婦逾期居留在親友家產子(香港經濟日報日期 2007-02-06)
內地婦來港待產逾期被捕 救護車到場前誕下男嬰(東方日報 2007-02-08)
內地婦獄中誕女 免分娩費(香港經濟日報 2007-03-20)
難負擔預約費 曾考慮墮胎(香港經濟日報 2007-03-29)
內地婦來港船上產女珠江(蘋果日報 2007-03-30)
內地婦產後兩日出院搞出人命 掃風不足嘔奶初生嬰噎死(太陽報 2007-04-07)
內地婦臨盆 中英街衝關(東方日報 2007-04-13)
內地婦欠產檢死嬰驟增 人數增至○五年的一百三十六人(太陽報 2007-05-10)
內地婦臨盆來港胎兒「過熟」死(星島日報 2007-06-07)
內地婦來港產子黃疸症嬰兒換血死亡(明報日期 2007-08-15)
欠分娩費內地婦偕嬰睡(醫院)地(東方日報 2007-08-16)
內地婦上水站月台生仔(東方日報 2007-09-24)
產前驗出染梅毒「電話唔通」未知會 伊院塞責內地婦逼墮胎(太陽報 2007-11-02)
內地婦直通火車上產子女醫生護士伸援手母子平安(大公報 2007-11-15)
東莞驅車皇崗管制站充接生房 孕婦飛越關卡抵港即誕嬰(太陽報 2007-12-22)
逾居婦胎動 送院揭身份(東方日報 2007-12-24)
無產檢內地婦誕愛滋嬰(太陽報 2008-02-05)
組織準來港婦女的社工說, 準來港婦女根本一直申請以每三個月續期一次的雙程証來港照顧家人, 都在港生活, 只欠一紙身份証. 但由於沒有港人身份, 很多發現了自己懷孕又不忍家庭陷入財政危機的婦女, 會猶豫應否將小生命帶來. 一些婦女更在家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去墮胎. 可以想像, 因為這些不人道, 認錢不認人的政策措施, 每天都有一些準來港婦女在掙扎決定小生命的生死, 或是若於如何與港府鬥志鬥力, 冒著各種危險將小生命帶來這個小島上.
17:10 發表於 politics , religion , Social Issues , Social movements | 永久網址 | 留言 (0) | Email this | Tags: 準來港婦女, 醫管局, 居港權
2008.02.09
轉貼: 讓老鼠成群 讓民間自助
來源: 香港獨立媒體
同意梁文道說我們不一定總是要依賴政府, 民間組織的動員能力及機動性都一定會比政府高, 只是, 政府擁有絕大部份的社會資源, 也有責任對人民負責. 最理想還是民間社會有自覺性地與政府保持距離, 同時由引用政府資源去發展公民社會, 啊, 太理想? 就讓這是今年的新年願望吧.
文/梁文道
沒有一個政府在面對天災的時候不捱罵,好在我們不一定總是要依賴政府。
一九九五年的「阪神大地震」是日本近數十年來最嚴重的一場震災,死亡人數高達六千五百,需要搬進臨時組合屋的則有三十二萬人。當時的首相村山富市要在地震發生了一天之後才開始動員全國的力量,被人批評為反應遲緩。而且在「災害對策本部」成立之後,各級政府部門的行動還是慢了半拍,於是我們才會在電視上看到令人震驚的場面:幾千個無家可歸的災民居然不慌不忙地排.隊,靜候救援物資的發放!如此遲鈍的官僚系統與如此高質的公民形成了強烈的對比。
政府人員來晚了,但是民間的行動卻非常迅速。日清食品立刻派車發送即食麵,麒麟和朝日運去了大量的食水和罐裝茶水,日本電信公司則在避難所附近架設臨時公眾電話共四百五十架。除了自動自發的商業機構,各種慈善團體和民間組織更是空群出動,同時大量接納臨時報名加入的義工,有人從外地趕來幫忙分發物資,有人組織民間糾察隊負責維持災區的秩序;中小學打開了校門接納災民,醫院的醫護人員在各處架起了帳篷……最是一時佳話的,乃幫派「山口組」也成了慈善組織,紋身斷指的大哥小弟一下子都變為瓦礫堆中的搶險人員。
一九九九年台灣「集集大地震」,從災後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的「慈濟」義工到多年之後的自發社區重建計劃,更是處處可見民間力量的身影。事實上,無論是「南亞大海嘯」還是美國的「新奧爾良風災」,反應最即時工作最有成效的,都不是政府部門,而是民間組織。
最近這趟「百年一遇」的超級大雪災除了讓我們看到中國政府架構條條塊塊間的不協、預警機制的缺陷、危機管理的不足與基礎建設的脆弱之外,最令人遺憾的莫過於民間社會的缺席了。是不是中國人都很涼薄很沒有愛心呢?當然不,我們知道有無數的企業正在發動救災捐款,許多平凡的老百姓自己提著沉甸甸的物資走到人滿為患的車站,更有一些民工願意讓比自己住得更遠的人先行上車。中國社會的人心再壞價值觀再虛無,但天不亡我;漫天飛雪,猶有溫情在人間。
問題不在於民間沒有救濟同胞的決心,而在於欲救無從,不知該從何處.手。評論家笑蜀在近日流傳甚廣的〈缺的不是物,缺的是柔軟的心〉一文中談到了他在廣州火車站的見聞:「我在現場看到的捐贈物資很多,好幾個地方都頂到了天花板,但都成包成包的沒開封,而就在這些沒開封的捐贈物資旁邊,很多婦女和老人都蓋著單薄的被單席地而眠。熱心人士捐贈的物資很少發放到他們手上,原因何在?」這真是個好問題。為什麼?為什麼錢有了物資有了連熱心的志願人士也有了,但應該獲得幫助的人還是得躺在地上顫抖呢?笑蜀兄認為其中一個原因正正在於許多政府人員的冷漠,把救災當交差,所以才會不只不主動徵召民間力量,甚至還將志願人士的熱誠當作礙事的麻煩。但我認為除了他所說的「一顆柔軟的心」以外,更重要的其實是「如果平時讓NGO 充分發育,讓他們有自由的廣闊天地,這時就不難召之即來,來之能戰」。
其實要是有健全的民間社會,有活躍的非政府組織,見諸近年國際上歷次大型災難,你又何需「召之即來,來之能戰」呢?他們根本就會不請自來,遍地開花。雖說自從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已經不再是往日那個無所逃於天地間的全能型國家,政府逐步撤出市場和各種私人生活領域;但是對於民間社會的力量,政府始終深懷戒懼。部分公務員把人民的自願行為看成干擾,正好反映出這種不信任的態度。民間不是沒有人,他們只是沒有組織。而非政府組織,就算政府不把它們當成「反政府組織」,卻始終存活在一個進兩步退一步的灰色發展空間之中。中國當然不是沒有民間組織,只不過許多規模龐大的老組織老機構都成了名不副實的政府外圍機構,無論在資源上和架構上都離不開黨和政府。一旦遇上什麼事,他們根本沒有自主獨立的決策能力,只能聽任上頭的指示動員。至於國際非政府組織和近年新興的民間慈善團體,雖然比較獨立靈活,但也不能不低著頭走路,唯恐越雷池半步。
家產上億的湖北富商王元山最近宣布:「有生之年,我要將過億的全部家產無償捐獻給政府。」這真是個大笑話,可笑的不是王先生感人的熱誠,而是富商不捐錢給民間慈善機構反而要把錢交給全世界外匯儲備最高的政府!同樣的情况難道不也正發生在眼前的雪災之中嗎?一提到捐助,大家馬上想到的對象就是政府。就算民間善款和國家補助沒有經過無良地方部門「雁過拔毛」式的層層盤剝,就算前線公務人員沒有冷淡地對待人民的熱情,這也只不過是把全部的資源都集中在一個水龍頭而已。而在全世界的危急救災行動之中,最無效的恰恰就是只有一個大水龍頭的做法。難道連遇上了「百年一遇」的天災,遇上了禍延上億生靈的危機,也還要讓政府去壟斷救助的一切法門嗎?
其實不少部門在最近幾年已經漸漸體會到官方的局限與民間組織的潛力了。很多事情需要的不是一個非常強大的政府,而是一個生機勃勃的公民社會。過去的 2007 年在很多論者眼中是「中國公民社會的元年」,從「黑磚窰事件」、「華南虎事件」、「重慶釘子戶事件」直到「廈門PX 事件」,中國公民的意識與尊嚴都在不斷地覺醒。但願這個步伐不要在今年停下來,讓十三億看似平凡的老鼠發揮群體的驚人動力。
01:10 發表於 civil society , Social Issues , Social movements | 永久網址 | 留言 (0) | Email this | Tags: 公民社會, 政府, 民間組織
2008.01.31
被遺忘的家庭……沒有遺失的堅持
彩鳳的文字提醒了我, 自己又錯過了一個重要的聚會.
爭取居港權的朋友堅持了九年, 沒有換來家庭團聚, 卻因為過去的事情, 引發了香港人的不滿, 對內地人的偏見和歧視. 走過了九年, 可能還要再走上另一個九年, 這批老人家和堅持的朋友都在告訴我們-路還會這樣走下去的.
〈被遺忘的家庭……沒有遺失的堅持〉
──路,是要3隻腳或以上行出來的……
彩鳳 記於2008年1.29 居留權九年抗爭時
親愛的:
129晚上見到你…真好。
我當時因為要忙著做燭光晚會的小司儀,所以不能詳談,只擁抱了你一下。
因想邀請不同年代年齡的居留權朋友出來分享,當時只懂著緊地想問你會不會出去講兩句,然後你說:「我不出去講了,講起會很感觸…怕會喊…我只會平時幫家長打字寫信…」
然後身邊的家長林道成指著我說:「唔緊要喇,今日佢係禮賓府都講到喊…」
知道你傷風咳,不舒服,也不勉強。
知道我自己年年不願意公開講幾句關於居留權,是怕自己情緒失控……
今年,明知自己會講到喊都要講,是因為知道出來的家長子女越來越少了,自己更加要講些說話,不可以躲起來…亦因為今年更實在被出來的家長子女感動激動了…
九年了…2008年129下午1:30在灣仔入境處集合預備3:00正遊行去終審庭時……聽到家長都互相問候,問她他她他來不來,家長都說她他她他:
「隻腳唔好,黎唔到!」
「腰酸背痛,來唔到!」
「返左大陸過年…」
「我先生過了身…」
九年了…今天在終審庭門口看著二十多個年老的家長想嘗試推開長長的鐵馬(鐵馬後二十多個大大隻的警察立刻過份緊張地”保護鐵馬”!)……一邊叫喊:「李國能出黎!還我一二九判決!」看著鐵馬半倒,也看見家長差點趺倒……我的心差點跳出來……自2003年開始每一年都跟她他們一起遊行的我,從來未見過這班家長們這樣……(以我所知,之前是有兩個家長會的,而這個家長會是相信必須要堅守以和平理性的方法去爭取到底的……)
其中有一家長入去了,被警察拉趕著,我手上什麼都沒有,我和另一家長只有跑跟著她……
警察放開那位家長後,我趕趕急急去找人拿dv機……溜到鐵馬和家長之間,希望拍攝著警察,希望警察不敢亂來,同時,嘗試以自己的身體令家長受傷的機會減低,同時,因有些家長是講福建話不懂廣東話,我立即盡量用揚聲器翻譯家長的心聲……這些65-80歲的家長大都是七十至八十年代香港工廠業大發展時,從福建來香港努力打工的基層,由於她他們都差不多三四十歲才來香港,可能較難學廣東話,更真實的因素應該是當時加班加得厲害,每天幾乎只是開工開工再開工,而工廠很多都是同鄉,根本很少其他生活機會去練習廣東話……有些會聽會講,有些會聽不會講,有些是不太會聽也不太會講……
她他們一邊用福建話或福建式的廣東話叫……有行動不便的婆婆一邊喊:
「九年喇……我地受盡折磨九年了……」
「政府睇唔起我地d老人家……」
「你講咩合理和平手法,九年喇……我地都和平……有咩用,你地政府都唔用我地講道理……」
「件事政府做錯,應該出來解決……」
「當年係你地判左我地有居留權,比返我地,李國能出來…香港政府出來……」
「根據基本法二十四條,我地係有權,政府講大話扼香港人……」
「阿sir!你都有爸爸媽媽,你地咁做有冇良心架?!」
「阿sir!你地都係人地既仔女,你地咁做有冇良心架?!」
「九年喇!如果你再唔解決,我地就集體自殺!」
「九年喇!如果你再唔出黎解決,我地就做件轟動全球的事……」
九年了…這班今天仍出來的家長…之前的幾年是每星期四次上午9:00至下午6:00到入境處、政府總部、禮賓府、中聯辦或遮打花園抗議靜坐或遊行集會……到現在也最少一個月三次的遊行集會……每一次都是依足警方的指示……正式申請的遊行……行行下被指示行上行人路就行上行人路……她他們都從來沒哼過半句的家長……
之後,遊行到禮賓府時,居大的甘仔說:「九年喇!今日仍然有100多個人出來遊行,真係好高興,為大家自己拍手!大家要知道而家仲有四個會係堅持緊,包括今日出黎既你地──爭取居港權家長協會,仲有居留權委員會、居留權大學和8樓(學聯社會運動資源中心)……」甘仔簡介了其中三個會,我就必須講下8樓:「我叫彩鳳,仲有果邊幾個推音響的朋友,我地都係來自8樓的,由99年開始,我地8樓唔同既朋友每年都會同大家一齊,以後都會,只要你地一日仍走出黎,我地都一定會一齊出來,亦都係呢度多謝你地九年來為大家既堅持……所受既,同所做既……」沒有辦法講下去了…
去完禮賓府,家長們就走下山坡……到遮打花園等晚上的燭光晚會……途中,我見幾個行路不太方便的家長……我一一過去叫她們慢慢行,不用急,又問她們要不要幫忙拿東西,讓她們行得舒服點,其中一個堅持要拿著「還我居留權,還我一二九判決!」的示威牌,她說:「不怕,我有一把傘子,可做柺杖。」差不多到遮打花園的交通燈位,仍有封路,已是紅燈,有一個家長以為要急急走…另一家長笑說:「唔怕喇,車埋喇仲好……咁就解決左!」
九年來…因中聯辦的分化,今年出來的人真的減少了。1999年中央和特區政府不單非法地剝奪了居留權子女的居留權,一家人的權利,多年來的官司捉拿抹黑逼迫…令家長子女都生活在恐慌悲憤憂鬱中……什至不斷洗出橫手欺騙居留權人士,分化居留權運動的力量……中聯辦介入……2004年前後入屋大捉捕到去年多了一個家長會轉向了……極可能不再出來走到街頭抗議爭取。當權者的介入,分化和謊言……是令人多麼恨、既心痛、又無奈……!當權者明知道爭取居留權的人最想要的是「家庭團聚的基本情感」,只要家長子女一日仍在,實際上團聚的需要是不會自動消失的,家長子女一定會想盡辦法的團聚的……只要有絲絲團聚的希望,她他們就會嘗試,有些也會相信了當權者的謊言──「不要走上街爭取,我們會攪掂!」。我本人當然希望堅持到的家長和子女……仍是以走出街頭抗爭,明正言順奪回本就屬於她他們的居留權,但若果中聯辦真的解決到她他們團聚的需要,我也會理解她他們不再走出來爭取的現實需要和考慮……。但最可恨和憤怒的是當權者只是一種欺騙……什至利用居留權的人去拉票等等卑鄙到極的事情(去年,有說幫葉劉淑儀拉票的,可能有機會拿到居留權,而葉劉本來就是當年剝削居留權事件的一只棋子官員)!
九年來…亦聽說有家長子女憂鬱自殺病身亡……等等等等等等等等……被遺忘的家庭卻不是在家空等著的……今天3隻腳的家長仍激動地說:「我們應該繼續走出來,以『正途』,不要被分化、不要被騙、不要傻比人利用,亦不是為了一個人的身份証爭取,團結……要羅就一齊羅……爭取到底!」
九年來…129的行動都是下午遊行至晚上燭光晚會10時許,今年,家長們說怕我們支援的人辛苦,想早點開始和完結燭光晚會。幾年都有一些有心人或團體負責團年飯,今年的確出來的人和支援的人可能都少了,亦由於這個仍堅持的家長會沒有亂收會員費,都沒有資源,眼見家長們都是自備小槢椅坐在一旁「食麪包」和食水,我生怕天寒地凍家長們不能支持到太夜……。晚會在9時半許完結……家長會的家長將遊行物資收拾好在「手拉車」預備坐公車帶回家時,跟我說:「不用擔心,我們都習慣了!」家長又說:「以後其他團體或人有咩行動有咩需要,記得找我們,我們都可去支持下!」
今年,很多家長尤其是頻頻地多謝來支援的人,家長們互相批評提醒鼓勵要繼續用正途爭取,更笑說:「大家要爭氣,你睇聲援既人仲多過家長……」亦有家長說:「我們要為自己出來堅持而驕傲,不用多謝其他人的,爭取到的話是我們應得的。」對!亦正如有支援的朋友說:「我們不是來幫你們的,大家都是香港的一份子,大家都是為著公義和社會好,走著同一條路,參與居留權運動的人的堅持,亦支持著不同運動中堅持的人!」
親愛的,彷彿多年來居留權運動中的感情、矛盾、生離死別和簡單的大大個理據……都令我自己無法逃出憂鬱之中……彷彿是一個機關……129早上出門之前,自動打開……哭了一大轉,想使令自己不會在途中失控……結果……見到你你你你你你和你……仍是要為大家都仍在而感動地哭一場,更要為經過九年的折騰仍在的家長子女……什至為來自各方參與居留權運動的人而感動地哭一場……為明知路上困難而艱辛,但仍不會放棄,仍會繼續向前走下去的你我,來一個擁抱,打打氣,更用力去堅持,只要還有一張嘴一顆心,就有力量參與居留權抗爭。
居留權教懂我的是──路,是要3隻腳或以上行出來的……
親愛的,下次行動見。
**************************************************
關於居留權129行動的宣傳
22:45 發表於 Activities , Social Issues , Social movements | 永久網址 | 留言 (0) | Email this | Tags: 居港權, 香港
2008.01.07
Joint Statement for co-signing
Dear friends,
Since there is the final public hearing in Lecgo on 10th January, 2008, please support the joint statement and send your/your organization name and contact number to unison :director@unison.org.hk before 9/1(WED),or call 27893246. thanks.
Joint Statement for co-signing
The RDB paves the way for Hong Kong Government abuses
For a long time Hong Kong has been criticized for a lack of adequate legal provisions to promote racial equality and prevent and remedy discrimination on the ground of race.
Finally in December 2006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introduced the Race Discrimination Bill (RDB). However the proposed RDB contains significant weaknesses which would reduce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Bill, and even legalize some discrimination on the ground of race. Four fundamental weaknesses of the Bill are:
1. non-application to many Government acts;
2. limited definition of direct and indirect discrimination;
3. the broad exemptions, especially those on language and education; and
4.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permanent residents (PRs) and non-PRs.
The Government is trying to put itself outside the Equal Opportunities Commission's jurisdiction and is clearly afraid of challenges to its policies. It has broken its promise that the Race Discrimination Bill would be 'modeled on the structure and format' of the three existing anti-discrimination ordinances, namely the Sex Discrimination Ordinance (SDO), the Disability Discrimination Ordinance (DDO) and the Family Status Discrimination Ordinance (FSDO). The RDB is much weaker than these three laws. The proposed RDB paves the way for Government abuses and justifications of existing racially discriminatory policies and practices. It will weaken the cultural sensitivity of decision makers and service providers. The law as currently drafted would send a clear message to Government departments and officials that they do not need to promote racial equality as the law does not require them to do so. The RDB should have been a pledge in the form of law by the Government to combat racial discrimination and to promote racial equality and harmony. It now becomes a signal of non-commitment and a tool for entrenching and institutionalizing racial discrimination.
We thus urge the Government to make substantive improvements to the proposed RDB, otherwise the Bills Committee should consider to reject the Bill. It should be noted that if the Government insists on pushing through the current RDB, we foresee that the United Nations Committee on the Elimination of Racial Discrimination would take vigorous action in early 2008 and the Government shall be seriously criticized.
Organized by: Hong Kong Unison, Hong Kong Human Rights Monitor
22:44 發表於 Activities , Social Issues | 永久網址 | 留言 (0) | Email this | Tags: RDB, Race, Discrimination, Hong Kong
2007.12.27
一個天主教徒於平安夜致教友的信
看見維怡寫在平安夜的信, 用上教徒的身份, 很是高興. 這個位份賦予的不只是身份, 還有背後的行動力量和理想堅持.
求天父保守MAY姐,
求天父教導我們的政府和官員們遠離偏執愚昧,
求天父教我們不要只看見自己的利益和生活,
求天父賜智慧讓我們助無聲者發聲,
求天父教我們實踐天堂在人間.
由一條街所帶來的平安、祝願與分享
各位教友:
聖誕平安!
聖誕節對我來說是一個既喜樂又悲哀的日子。喜樂,是因為基督的降生為人,是上主大愛的顯示;悲哀者,就是這個大愛的顯現,必定要經歷耶穌基督慘烈地為我們犠牲在十架上這一過程。
多 年來,我一直在思考這個出生和犠牲的意義。在幼年的聖經學習裡,我一直習得,我們需要學習耶穌基督的精神,並愛我們身邊最弱小的弟兄姐妹如同愛祂一樣。同 時我也習得,愛往往意味著犠牲的精神,而自願為公義而犠牲的精神,是一個有基督愛的社會裡面,應該要存在的義。其實,最重大的犠牲已有耶穌基督為我們做 了,我們都只能跟隨祂的腳步,努力躬行實踐。帶著這種跟隨祂腳步的希望,我嘗試做一個堅持信念的人,於是我從事了獨立紀錄片的工作,希望為香港不同的弱勢 社群,擴大他們的聲音,讓公眾可以看得見,聽得見,因為真正的聽得見和看得見,是和諧互愛的社會中,一個先決的基礎條件。
而在2007年的這個平安夜,我有一個故事想與大家分享。
隨 著年月過去,我發現,在我們的社會裡,存在一種強勢的人們,經常借一些理由,去叫一些無權勢者去「犠牲」。我認為,這種說法,可以說是侮辱了「犠牲」這個 概念的神聖意義。簡單來說,這是一種壓迫,所以我們才會認為,羅馬人要殺耶穌以保存他們的「社會穩定」,是一種錯的行為啊!
這五年裡,我一直在我們快將消失的舊區裡,拍攝關於舊區重建的紀錄片。在灣仔的利東街,我遇到一些H15關注組的街坊,雖然他們不是基督徒,但我從他們身上看到了可貴的犠牲精神。
在 利東街被宣佈為重建項目後這四年裡,我見到他們不辭勞苦,努力奔走於幾百戶住戶與舖戶之間,嘗試了解街坊們的需要,然後找到專業人士協助,造就了香港史上 首份由下而上,民間自發的社區更新方案,正式遞上城規會。本著「不犠牲任何一個人」的可貴精神,這份方案,不單照顧不同需要的街坊,更連市區重建局和發展 商的利益都已考慮在內。可惜,市建局和城規會,都沒有去考慮市建局成立的基本目標:改善生活、保存社區網絡、以人為本……而拒絕了街坊的要求。最近,市建局更推出一個主題商場式的重建計劃,以賺到盡的商業邏輯去規劃這個街坊心繫多年的老街道,而舊街坊呢,在這個方案內,已全無生存空間……
多 年來,街坊試盡所有現存的溝通、諮詢渠道,可惜,上至特首、發展局局長,下至市建局的小官,沒有一個願意真正面對重建街坊的困境,一直只用「賺到盡」的商 業邏輯來想像一些不可持續的發展。多年下來,街坊變蒼老、瘦削、多病痛,但到今天,雖然他們已全部被迫遷離,但仍為著未來二百個重建項目,希望爭取一個更 以人為本的舊區更新先例。昨天,其中一位年近六十的長者葉美容姐妹,見到她心愛的利東街正在被清拆結構時,毅然決定要以無權勢者最後的力量──她的身體, 來進行無限期的絕食抗議,抗議市建局的假保育方案。
作為在她身邊見證她和她的伙伴五年不懈努力的一個紀錄者,我不能不感到心如刀割。然而,昨夜夜雨紛紛,在街頭露宿絕食的葉美容姐妹身邊,我卻感到了基督的平安,也深深感受到聖誕節的喜樂與悲哀。
今 晚是平安夜,大家都來到聖父的聖殿,望子夜彌撒。我一直都相信,在聖父的懷抱裡,是包容一切的;我亦相信,聖誕節是提醒著我們,愛我們身邊弱小的姐妹弟兄 如同愛耶穌一樣。當然,愛也包括了寬恕,或許我們可以寬恕橫蠻的官員、無理的市建局工作人員。然而,寬恕絕不應等同縱容惡行的繼續,因為,一個失去義的世 界的「和平」,並非一個主內的和平。
最後,願祝大家,主內平安、喜樂,並希望大家,有空可以去利東街皇后大道東交界,探望葉美容姐妹,謝謝!
主內,
Livina W.Y. Lee
(
